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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介
    大丰市人才市场成立于1992年,1998年3月投资兴建了5500平米的人才市场大楼,实现了市场主体真正到位,2001年成立了新的大丰人才市场,市场下设毕业生就业部、人事代理部、人才流动部、人才信息部、人才测评部、人才国际国内培训部、市场综合部等7个部,2002年3月江苏省苏北农村人才市场大丰分市场揭牌成立,2002年6月大丰人才网上市场开通。
    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于高层次、高起点,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人才资源社会化、人才配置市场化"的发展目标,为人才合理有序流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较好地保证了大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开创了人才工作的崭新局面。毕业生就业工作、人事代理工作受到省人事厅表彰,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受到盐城市政府表彰。

人才服务中心承诺
一、在服务过程中做到胸怀一腔热情,迎上一张笑脸、腾出一张凳子、捧上一杯热茶、给一个满意答复,让人民群众及学生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组织用人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主动帮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为发展大丰经济,为产业结构调整作贡献。
三、 做好人才流动工作,提高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程度。
四、 做好人事代理服务工作,解决好人才的后顾之忧。
五、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收费,在收费过程中对困难企业及家庭困难的毕业生酌情给予减免。欢迎全社会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3929231 3929230

人才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1、审核、批准人才市场中介组织;
2、管理和指导人才市场的活动;
3、负责对人才职业资格的审核、认定和管理;
4、承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接收派遣工作;
5、建设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
6、实施人才聘任合同的鉴证与管理;
7、管理和审批人才招聘广告;
8、承办多类人才交流会的审批;
9、承办人事代理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10、负责办理人才流动的有关手续;
11、会同局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预测、规划;
12、承办因私出国人员政审及来丰专家回国工作定居的有关事宜;
13、市人事局委托的其它事宜。
联系电话:3929231 3929230

人才市场业务范围
1、提供人才供求信息;
2、开展人才职业介绍;
3、开展流动人才测评;
4、提供人才流动法律、政策、信息咨询;
5、开展各类人才交流活动;
6、人才培训;
7、出国留学;
8、劳务输出;
9、为待业科技人员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3929231 3929230

市场招聘服务
一、服务对象
大丰人才市场招聘面向市内外各类用人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其双向选择提供中介服务。
二、服务项目
1、广告审批(周一至周五)
2、设摊招聘(每周六固定市场)
3、橱窗广告(周一至周五)
4、委托推荐(周一至周六)
5、委托招聘(周一至周六)
三、联系方式
电话:3929231、3929230
传真:3929230

招聘广告审批
根据省人事厅、省委宣传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人才招聘广告工作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发布招聘广告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市场招聘广告应当符合国家和省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真实、合法。
二、在大丰市内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招聘广告或市外发布招聘广告的,应报人才流动机构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发布。
三、招聘单位办理招聘广告审批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招聘简章(说明招聘原因、专业、条件、范围、人数、待遇等)一式二份;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成立时的批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四、 收费标准
广告审批:100元/份
联系电话:3929231 3929230

人事代理服务
一、服务范围
1、辞职或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5、无上级主管部门,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外商投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7、外县市在大丰机构聘用的及本市赴外县市(境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服务项目
1、劳动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关系档案保管
3、劳动(聘用)合同鉴证
4、因公(私)出国政审
5、代办档案工资的定级、晋升
6、代办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7、代办人事流动手续
8、人才流动争议的调解
9、组织关系转接
10、集体户口挂靠
11、出具人事证明
12、代办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联系电话:3929231 3929230

毕业生就业服务
一、 毕业生市内就业
1、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签订的协议与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鉴证手续;
3、在毕业生档案到达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室后,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粮油迁移证及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4、属人事代理范围的签订托管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协议书;
二、 大丰籍毕业生市外就业落户大丰
1、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户粮迁移证到人才市场指导登记;
2、毕业生签订个人委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协议书,人才中心开具落户通知。
联系电话:3929231 3929230

自费出国留学报名咨询
大丰人才市场人才培训中心是江苏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正式授权办理自费出国留学和人才培训服务的专业机构,服务宗旨:精诚、守信、凝聚于学子。工作目标:造就更多的国际型复合人才。
中心可为各类人才自费出国留学提供以下"一站式"服务:
1、政策信息咨询
2、留学方案设计
3、国外院校推荐
4、各类文件备办
5、入学申请代办
6、代办出国签证
7、行前外语培训
8、人事档案代理
9、国外学历认证
10、回国就业推荐
联系电话:3929231 3929230

收费标准(一)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市场摊位费 200-500元 招聘单位
市场门票费 2-5元 进场个人
求职登记 5元 求职个人
委托招聘 800-1000元 招聘单位
广告审批 100元 招聘单位
橱窗广告 150元 招聘单位
信息咨询检索 25元 查询者
人才测评 10元 委托单位
联合招聘招考 50元 应聘个人
求职信息代为录入 10元 求职者
领面试通知(1) 份(市内) 10元 求职者
领面试通知(2) 份(市外) 20元 求职者
联系电话:3929231

收费标准(二)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人事档案代管费 月/人 5-20元 个人
户粮关系代理费 人.次 200元 个人
社会保障袋代理费 人项.年 60元 个人
个人全权委托人事代理 月.人 50元 个人
初职称考试、评审代理 20元 个人
中职称考试、评审代理 50元 个人
高职称考试、评审代理 100元 个人
转正手续代理费 60元 个人
人才人事争议受理费 10元 委托者
人才协调成功费 150元 委托者
调资晋级代理费 人.次 10元 委托者
出国政审 人.次 120元
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费 20元 就业者
毕业生就业违约协调调解费 500-1000元 委托双方协商支付
培训费 见有关公告
联系电话:3929231
 
大丰市人才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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